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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咨询工程师变更注册申报内容及程序
发布者: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4-05-08阅读次数:16
 

变更执业单位

  1、申请材料

  包括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和人员证明材料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1)填写电子软件要求

  首先登录注册管理系统,用申请人的注册证号码为用户名及申请人注册过的密码直接进入注册管理系统,确定执业单位所属的初审机构,填报“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简称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

  (2)文本材料要求

  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一式1份):

  ①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

  ②承诺书;

  ③变更注册申请表(单位变更);

  ④备案登记表(跨初审机构变更需提供)。

  人员证明材料:

  ①新执业单位的正在生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新执业单位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注册在拟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无需提供);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

  ④新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申请人被任命文件(聘用合同)复印件;

  ⑤新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初始注册要求相同);

  ⑥申请人与原执业单位的解聘证明。

  2、变更执业单位程序

  (1)本人通过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并打印,持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交原执业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持原执业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向原执业单位所在地工程咨询协会登记备案(跨初审机构变更需要提供)。

  (3)本人向新执业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4)新执业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通过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电子审查意见上传,将文本申请材料上报当地初审机构审查。

  (5)初审机构对执业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初审机构应一次告知,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补正。

  初审内容包括:新执业单位资格及正在生效合同的审查、申请人的注册时间有效期、原执业单位解聘证明的有效性。

  (6)初审机构将初审后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填写的电子审查意见通过注册管理系统上传。具体由中咨协会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