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2020年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者:admin文章来源: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日期:2020-08-20阅读次数:205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 623号)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2020年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评价工作的复函》(发改办投资[2020] 563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中咨协会)将开展2020年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评价工作,现将2020年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申报
     (一)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及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承诺对申报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承诺书应扫描上传到《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中。
     (二)申报范围:自愿申请和注销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评价的单位。
其中申请包括:初次申请、重新申请(2019年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增加专业(含同时申请PPP咨询).仅增加PPP咨询、增加综合资信、发生重大变更等。
     (三)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在线申报。
     (四)申报材料:包括单位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部分。


二、评审
     (一)工作机制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评价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采取边受理边评审方式进行。
     1.评审机制。为确保公平、公正做好甲级资信评价工作,拟建立三级评审机制:合规审查、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查。.合规审查由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作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由选聘的专家对申报材料作实质审查;评审委员会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查。合规审查后进入专家评审阶段,专家评审后进入评审委员会审查阶段,根据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作出是否给予甲级资信评价等级的决定。
     2.结果反馈机制。对合规审查中发现申报材料不合规的,告知申报单位补充完善;对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的专家评审意见,告知申报单位,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解释说明,解释说明材料提交专家复审,评审委员会审查。第二次经评审委员会审查的结论为公示前最终评审结果。
      3.评审委员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评审委员会由工作人员和选聘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专家占比不低于50%。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专家评审过的甲级资信申请、一致性评价结果是否符合《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即为通过。
     4.选聘专家。参与甲级专业资信和综合资信评价工作的专家从中咨协会专家库选取,参与PPP咨询甲级专项资信评价工作的专家从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中选取。评审委员会的专家从中咨协会专家库及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选取。
     (二)合规审查及反馈
     中咨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审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告知申报单位应补正的内容。合规审查中若出现有异议的材料,中咨协会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研,也可以征询申报单位进行说明。审查不通过的,明确说明理由和依据。
     (三)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合规审查后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具体内容包括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条件。在评审阶段,同时对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进行核查。
    (四)一致性评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2020年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评价工作的复函》的有关要求,中咨协会将对《2018年持续符合及2019年符合甲级资信评价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单》内的机构开展一致性评价,确保持续符合《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要求。凡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将按照《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直至取消其甲级资信。
     (五)评审委员会审查
    评审委员会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对专家评审过的申报材料、一致性评价结果进行审查。
    (六)意见反馈
     将评审委员会审查后的专家评审意见,以及核查“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情况、一致性评价结果,告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可登录系统查询专家评审意见,并可按要求提供解释说明材料。

      (七)反馈处理
      处理单位反馈意见,组织专家进行复审,评审委员会审查后进入公示阶段。
三、公示、公布和生成电子证书

      (一)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工程咨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书面质疑及投诉,所有咨询、质疑及投诉均应据实署名并有确切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7天。
    (二)公布
    公示结束后,中咨协会确定评审结果,正式印发公告,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中国和中国工程咨询网向社会公布。
     (三)生成电子证书
     生成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电子证书(专业、专项和综合)。
四、有关时间安排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6日
      (二)评审时间:2020年9月7日-11月8日
      (三)公示时间:2020年11月9日-15日
      (四)公告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
五、社会监督
      中咨协会开展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评价工作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受理投诉和举报。
      电话: 010-8833 7660,010-8838 6426,010-8833 7622邮箱: zxpjicnaec. org. Cn
六、其他

      鉴于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甲级资信评价工作期间,中咨协会不接待面询,申报单位若需咨询,请务必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
      申报业务问题请致电:
      010-8833 7660, 010-8838 6426, 010-8833 7622,邮箱: zxpj@cnaec. org. cn
      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
      010-8833 7662,010-5243 0794
      15391042667,1851 1311983, 15340077956
      邮箱: Lzml @cnaec. org. cn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