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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程师兼职注意事项
发布者: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9-03-26阅读次数:1030

  (一)申请人、执业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并签字,承诺对申请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电子文件填写和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均需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三)上报申请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四)上报申请材料应按照要求格式填写(一式一份),在申请材料封面上加盖执业单位公章后装入档案袋。在管理系统中打印档案袋封面并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五)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

  (六)业绩证明复印件的装订顺序必须与业绩表中的业绩排列顺序一致;

  (七)申请人要规范填写执业单位名称

  申请人填写执业单位名称必须与对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单位名称一致。

  (八)注册证书用照片

  申请人:用圆珠笔在申请人照片背面工整、清楚地填写申请人姓名、执业单位名称、初审机构简称;

  执业单位:将本单位申请人的照片装入信封,信封封面列出初审机构名称、执业单位名称及所有申请人姓名,然后报初审机构;

  初审机构:将各执业单位上报的照片信封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列出初审机构名称及所有执业单位名称,然后报中咨协会。

  (九)中央管理企业和部属单位申请要求

  合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出申请时,其执业单位应向所在地初审机构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在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申请人,一定要在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申请初始注册,并报该总公司所在地的初审机构。

  (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内容

  初始注册、继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每年办理一次。

  变更执业单位必须先由调出的执业单位同意并盖公章,然后调入的执业单位同意并盖公章,还须经调入执业单位所在地初审机构审核盖章。异地变更的应在调出所在地工程咨询协会备案,并报中咨协会。

  (十一)“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

  应尊重本人的申请意愿,执业单位、初审机构、评审专家都不能擅自更改(包括变更、增加或减少)申请人的申请专业和相关信息。

  (十二)除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外,申请单位不需要在申请材料中附加其他材料。

  (十三)初审机构上报材料要求

  初审专家表应附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之前,初审机构上报材料分为五类:

  1、申请初始注册的;

  2、申请变更专业(含仅增加辅专业)的;

  3、申请变更执业单位的;

  4、仅申请继续注册的;

  5、注销注册的。

  如有涉及多类变更的,以变更专业(含仅增加辅专业)、变更执业单位、继续注册的顺序,按前者包含后者的规则归入相应类别(具体顺序参见《注册管理系统》人员信息中的链接二)。

  根据申请主专业所对应的31个专业顺序将上报材料分别打捆。

  (十四)申报时间和程序要求

  注册申请人应在当年8月20日之前向初审机构报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初审机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初审机构应在当年年9月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统一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